發布時間:2022-05-13 15:48
(達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田乙斯)5月10日,渠縣公安交警組織警力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交通違法行為亂象整治行動。據統計,當日上午,渠縣公安交警共計查處交通違法行為1300起,其中查處摩托車超員30 起,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80起,暫扣摩托車25輛,非法加裝遮陽傘 500起,發放宣傳單 1500 余份,受教育群眾達3000余人。
當日10時許,渠縣公安交警加大對城區主次干道、校園與小區、商場等周邊路段的巡邏管控密度,并以縣車隊、老車壩、內洞口、中十字、渠江大橋、二橋等路段為重點整治區域,嚴厲查處摩托車、電動車未佩戴安全頭盔、超員、無證駕駛、加裝遮陽傘上道路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堅持管罰并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把路面管控落到實處,凈化交通通行環境,確保道路暢通有序。
在整治過程中,執勤民警發現大部分電動車駕駛人均存在不按規定正確佩戴安全頭盔的交通違法行為,在查處的同時,民警耐心對違法行為人進行教育勸導,親自示范如何正確佩戴安全頭盔,積極引導駕駛人自覺摒棄交通陋習。
據介紹,下一步,渠縣公安交警將持續通過固定崗、設卡、巡邏查處、靜態查處等方式,加大對城區主干道、次干道的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力度,通過開展集中整治行動,使交通違法亂象行為得到有效遏制,確保全縣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暢通、有序。
駕乘電動自行車
應自覺佩戴安全頭盔,
并注意將頭盔的卡扣扣緊,
確保在發生交通事故時
能夠起到保護頭部的作用。
來源:掌上達州